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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长卿太学1100年 北宋 · 黄庭坚
 创作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长卿家亦但四壁,文君窥之介如石。
胸中已无少年事,骨气乃有老松格。
汉文新览(文集作揽)天下图,诏山采玉渊献珠。
再三可陈治安策,第一莫上登封书。
长卿 北宋 · 胡宿
七言律诗 押东韵
买赋金钱出后宫,长卿文采冠诸公。
梁园末至时名大,蜀道前驱使节雄。
已托焦桐传密意,更因残札寄遗忠。
如何一讽神仙事,却得飘云起赋中。
大宋平蛮碑皇祐五年 北宋 · 余靖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三、《武溪集》卷五、《方舆胜览》卷三九、《粤西文载》卷四五、宣统《南宁府志》卷四五 创作地点:广西桂林市
圣宋体天法道钦文聪武圣神孝德皇帝在宥之三十一年,天宇之内,海渚之外,毡裘卉服,罔不率俾。
粤五月,蛮贼侬智高邕州,陷其郛,贼虐衣冠,驱虏稚艾,遂沿郁江东下。
所过郡县,素无壁垒,倏然寇至,吏民弃走,因得焚荡剽钞,无所畏惮。
乃攻围广州五十馀日,不克,大掠其民而去。
然所存者官舍仓库而已,百年生聚,异域珍玩,扫地无遗矣。
国家于岭南不宿重兵,故贼起三月而后师集。
蒋阶、张忠素号骁将,相继覆没,由是畏懦者望风溃走,贼锋益炽,逼连、贺,毁昭、宾,再穴于邕矣。
驿骑继闻,上甚忧之。
枢密副使狄公青以为将帅之任,古难其才,若再命偏裨,事一不集,则二广之地,祸连而不解矣,亟自请行。
天子韪之,遂改宣徽南院使荆湖南北路宣抚使都大提举广南东西路经制盗贼事
九月拜命,既授禁旅,仍启以旧镇骑兵、荆湖锐卒从行。
十二月,至桂林,督部伍,亲金鼓,然后兵知节制矣。
明年正月甲辰,至宾州
先是,钤辖陈曙步兵八千溃于昆崙之关,公推其罪首,斩佐吏已下三十一人,然后人知赏罚矣。
兵将股慄,咸思用命。
是月已来,引师至邕城一舍,贼悉其徒以逆战。
公之行师,虽仓卒道途,皆有行列。
贼至,驻先锋以接之。
公凭高望,撝骑兵以翼焉。
贼徒大败,追奔十五里,斩首二千二百馀级,生擒五百人,尸甲如山,积于道路,伪署将相死者五十七人。
是夕,智高焚营自遁,复入于蛮中。
先是,命湖南江西路安抚使枢密直学士孙沔入内押班石全彬过岭,与广西经略使余靖,同其经制东西路贼盗,故命公督大提举,然孙、石赞谋,而军中悉禀公之节制。
贼之再据邕也,农者辍耕,商者辍行,远迩惶惶,不聊其生。
及公之拜命也,朝野之论,中外欢然,以方、召之才,兼机轴之重,出剪狂蛮,无噍类矣。
贼之巢穴曰广源州,交趾之附庸也。
父为交趾所戮,遂弃其州,奔南蛮界中渊薮,悖慠以僭称号。
自名其居曰云南道,又曰南天国,再名其年曰景瑞、曰启历,杂名其左右之人,自侍中开府已下署之。
其主谋者,黄师宓、侬廷侯、侬志忠等,战没于阵。
未有剪其羽翼而能飞,刳其腹心而能全者也,故宵逍矣。
呜呼!
智高之谋,十馀年间,招纳亡叛,共图举事;
馀月间,连破十二郡,所向无前。
夫岂自知破碎奔走,在于顷刻之间?
乃知名将攻取,真自有体哉!
二月甲戌,改乘辕,其月丁亥,至桂州,诏徙护国军节度,复以枢密副使召。
仍曲赦岭南,民得休息矣。
遂磨桂林之崖石,以书其勋。
其词曰:
有宋之大,天覆地载。
四海正朔,百蛮冠带。
蠢兹狂寇,起乎徼外。
父戮于交,逃死獠界。
招纳亡命,浸淫边害。
边臣罔上,习尚以懈。
卒陷邕郛,乘流东迈。
志图全越,肆其蜂虿。
广城言言,梯冲附焉。
攻之五旬,掠民而旋。
贼锋一至,千里无烟。
还据于邕,五岭骚然。
天生狄公,辅圣推忠。
情存义烈,志嫉顽凶。
请缨即路,伏节临戎。
英材遴集,猛将风从。
贼之敢斗,实惟天诱。
来迓于郊,奄丧群丑。
当我摧锋,易如拉朽。
僭补伪署,丛然授首。
羽翼既剪,心腹既刳。
虽欲自举,人谁与图。
焚庐而去,回巢以逋。
六亲不保,曰献其俘。
厥惟邕边,南国之纪。
九洞襟带,列城唇齿。
险固一失,兵粮无峙。
庶民蚩蚩,鸟惊兽跂。
我公之来,电扫云开。
叛涣斗破,纲领重恢。
师成庙算,民得春台。
天声远振,繄公之材。
大宋平蛮京观志(并序 皇祐五年1053年 北宋 · 余靖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三、《武溪集》卷五、《粤西文载》卷四五 创作地点:广西桂林市
大宋皇祐四年夏五月,广源州蛮犯邕、管,陷之,乘江流暴涨,东陷九城,遂至广州
广人怯战,登陴自固,贼得驻兵傅城,攻之五旬,云梯土山,极肆其巧,城坚不能下,乃还。
经途复残二郡,覆四将,再入于邕。
凡害将佐三十馀员,虏生口万计,牛畜资宝无算。
所过焚荡无馀,楚越萧然矣。
朝廷忧之,君臣为之旰食。
枢密副使狄公青抗章请行,愿授成算,上重其诚,从之。
先是,命枢密直学士孙沔入内押班石全彬同本路经略使余靖经制贼盗,命宣徽使都大提举总其节制。
明年正月己未帅三将兵至邕州归仁铺,贼举众出城拒战,大败之,骑兵追奔十五里,所杀蛮众二千二百馀人。
伪署侍郎黄师宓等腹心将领五十七人死于阵,贼首侬智高其夜焚城自遁。
诘朝,引兵入城,俾供奉官贾荣就战场歛贼尸而殣之,为冢于归仁之南。
又遣郴县区有邻聚重伤还城而死、并活擒而戮,及奔而蹂践燔灼者,复三千二百二十八人,为一冢,瘗之于城之北。
二月,有诏即其地筑为京观,乃命立石以志其伐。
铭曰:
庸臣司边,率职不虔,盗起其间。
蠢尔异类,藏亡纳叛,以辅狡烦。
窥兹无备,乘虚袭怠,遂肆凶奸。
顺流而东,列城皆空,岭表骚然。
师徒桓桓,矢劲摧完,天下恻焉。
帝命枢臣,握节属鞬,拯坠绥残。
师行之律,赏罚贵必,其谋乃专。
兵家之势,动静有制,所击无坚。
吁嗟群丑,狃于常胜,敢当其前。
驱彼犬羊,敌此熊罴,血膏于原。
弃甲如山,遗骸亘野,百里腥膻。
武功外扬,仁心内悯,念及幽泉。
肩䯗之葬,京观之封,铜柱齐年。
天声远振,皇泽重宣,永镇群蛮。
集贤院学士刘公墓志铭1069年10月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六、《欧阳文忠公集》卷三五、《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三四、《黄氏日抄》卷六一、《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二五、《四续古文奇赏》卷五二、《文编》卷六一、《汴京遗迹志》卷一七、《文章辨体汇选》卷七○四 创作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
公讳敞,字仲原父姓刘氏,世为吉州临江人
自其皇祖以尚书郎有声太宗时,遂为名家,其后多闻人,至公而益显。
公举庆历六年进士,中甲科,以大理评事通判蔡州
丁外艰,服除,召试学士院,迁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判登闻鼓院吏部南曹尚书考功
于是夏英公既薨,天子赐谥曰文正
公曰:「此吾职也」。
即上疏言:「谥者,有司之事也。
行不应法。
今百司各得守其职,而陛下侵臣官」。
疏凡三上,天子嘉其守,为更其谥曰文庄
公曰:「姑可以止矣」。
权判三司开拆司,又权度支判官同修起居注
至和元年九月,召试,迁右正言知制诰
宦者石全彬以劳迁宫苑使,领观察使,意不满,退而愠有言。
三日,正除观察使,公封还辞头,不草制,其命遂止。
二年八月奉使契丹公素知虏山川道里,虏人道自古北口回曲千馀里至柳河,公问曰:「自松亭趋柳河,甚直而近,不数日可至中京,何不道彼而道此」?
盖虏人常故迂其路,欲以国地险远誇使者,且谓莫习其山川,不虞公之问也,相与惊顾羞愧,即吐其实,曰:「诚如公言」。
顺州山中有异兽,如马而食虎豹,虏人不识,以问,公曰:「此所谓駮也」。
为言其形状声音,皆是,虏人益叹服。
三年,使还,以亲嫌求知扬州
岁馀,迁起居舍人,徒知郓州,兼京东、西路安抚使
居数月,召还,纠察在京刑狱,修玉牒,知嘉祐四年贡举,称为得人。
是岁,天子卜以孟冬祫,既廷告,丞相用故事,率文武官加上天子尊号。
公上书言:「尊号,非古也。
陛下自宝元之郊,止群臣毋得以请,迨今二十年无所加,天下皆知甚盛德,奈何一旦受虚名而损实美」。
上曰:「我意亦谓当如此」。
遂不允群臣请。
礼官前祫请祔郭皇后于庙,自孝章以下四后在别庙者,请毋合食。
事下议,议者纷然。
公之议曰:「《春秋》之义,不薨于寝,不称夫人。
而郭氏以废薨,按景祐之诏,许复其号而不许其谥与祔,谓宜如诏书」。
又曰:「礼于祫,未毁庙之主皆合食,而无帝后之限,且祖宗以来用之。
《传》曰『祭从先祖』,宜如故」。
于是皆如公言。
公既骤屈廷臣之议,议者已多仄目,既而又论吕溱过轻而责重,与台谏异,由是言事者亟攻之。
公知不容于时矣,会永兴阙守,因自请行,即拜翰林侍读学士,充永兴军路安抚使,兼知永兴军府事。
长安多富人右族,豪猾难治,犹习故都时态。
公方发大姓范伟事,狱未具而公召,由是狱屡变,连年,吏不能决。
至其事闻,制取以付御史台,乃决,而卒如公所发也。
公为三州,皆有善政。
扬州,夺发运使冒占雷塘田数百顷予民,民至今以为德。
其治郓、永兴,皆承旱歉,所至必雨雪,蝗辄飞去,岁用丰稔,流亡来归,令行民信,盗贼禁止,至路不拾遗。
公于学博,自六经、百氏、古今传记,下至天文、地理、卜医、数术、浮图、老庄之说,无所不通。
其为文章,尤敏赡。
尝直紫微阁,一日,追封皇子公主九人,公方将下直,为之立马却坐,一挥九制数千言,文辞典雅,各得其体。
知制诰七年,当以次迁翰林学士者数矣,久而不迁。
及居永兴岁馀,遂以疾闻。
八年八月召还,判三班院太常寺
公在朝廷,遇事多所建明,如古渭州可弃,孟阳河不可开,枢密使狄青宜罢以保全之之类,皆其语在士大夫间者,若其规切人主,直言逆耳,至于从容进见,开导聪明,贤否人物,其事不闻于外廷者,其补益尤多。
故虽不合于世,而特被人主之知。
嘉祐中,嫉者众而攻之急,其虽危而得无害者,仁宗深察其忠也。
及侍英宗讲读,不专章句解诂,而指事据经,因以讽谏,每见听纳,故尤奇其材。
已而复得惊眩疾,告满百日,求便郡。
上曰:「如刘某者,岂易得也」?
复赐以告。
上每宴见诸学士,时时问公少间否,赐以新橙五十,劳其良苦。
疾少间,复求外补,上怅然许之。
出知卫州,未行,徙汝州
治平三年,召还,以疾不能朝,改集贤院学士、判南京留司御史台
熙宁元年四月八日,卒于官舍。
享年五十。
呜呼!
以先帝之知公,使其不病,其所以用之者,岂一翰林学士而止哉!
方公以论事忤于时也,又有构为谤语以怒时相者。
及归自雍,丞相韩公方欲还公学士,未及而公病,遂止于此,岂非其命也夫!
公累官至给事中,阶朝散大夫,勋上轻车都尉,开国彭城,爵公,邑户二千一百、实食者三百。
曾祖讳腆,赠大理评事
祖讳式,尚书工部员外郎,赠户部尚书
考讳立之,尚书主客郎中,赠工部尚书
公再娶伦氏,皆侍御史程之女,前夫人先公早卒,后夫人以公贵,累封河南郡君
子男四人:长定国,郊社掌座,早卒;
奉世大理寺丞
当时大理评事
安上太常寺太祝
女三人,长适大理评事韩宗直,二尚幼。
公既卒,天子推恩录其两孙望、旦,一族子安世,皆试将作监主簿
公为人磊落明白,推诚自信,不为防虑,至其屡见侵害,皆置而不较,亦不介于胸中。
居家不问有无,喜赒宗族,既卒,家无馀财。
与其弟攽友爱尤笃。
有文集六十卷。
其为《春秋》之说,曰《传》、曰《权衡》、曰《说例》、曰《文权》、曰《意林》,合四十一卷。
又有《七经小传》五卷,《弟子记》五卷,而《七经小传》今盛行于学者。
二年十月辛酉,其弟攽与其子奉世等葬公于所,以来请铭。
铭曰:
呜呼!
维仲原父,学彊而博,识敏而明。
坦其无疑一以诚,见利如畏义必争。
触机履险危不倾,畜大不施夺其龄。
惟其文章粲日星,虽欲有毁知莫能。
维古圣贤皆后亨,有如不信考斯铭。
京观记皇祐五年三月 北宋 · 狄青
 出处:全宋文卷八九○、万历《广西通志》卷三七、《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四四五
大宋皇祐四年夏五月,广源州贼犯邕州,陷之。
江流瀑涨,东陷九城,薄广州
广人怯战,登城自固。
贼将驻兵围城,攻之五旬,云梯土山,极肆其巧,城坚不能下,乃还。
经途复残二郡,覆四将,再入邕。
凡害将佐三十馀人,楚越骚然矣。
朝廷忧之。
枢密副使狄青抗章请行,愿授成算。
上重其诚,从之。
先是,命枢密直学士孙沔入内押班石全彬同本路经略使余靖经制贼盗,命宣徽使总节制。
明年正月己未帅三将兵至邕州归仁铺,贼出拒战,大败之。
骑兵追奔十五里,计杀蛮众二千二百馀人。
伪署侍中黄师宓等腹心将领五十七人死于战,贼首侬智高夜焚城自遁。
诘朝,引兵入城,俾供奉官贾荣就战所歛贼尸而殣之,冢于归仁铺之侧。
又遣彬县欧有邻聚众伤还城而死并活擒而戮及奔而蹂践燔灼者三千三百二十有八,瘗之城北。
三月,诏筑其地为京观,乃命立石以志。
铭曰:
庸臣司边,率职不虔,盗起其间。
蠢尔异类,藏亡纳叛,以辅狡顽。
窥兹无备,乘虚袭怠,遂肆凶奸。
顺流而东,列城皆空,岭表骚然。
师徒桓桓,失劲摧完,天下恻然。
帝命枢臣,握节属鞬,拯坠绥残。
师行以律,赏罚贵必,其谋乃专。
兵家之势,动静有制,所击无坚。
吁嗟群丑,狃于常胜,敢当其前。
驱彼犬羊,敌此熊罴,血膏于原。
弃甲如山,遗骸草野,百里腥膻。
武功外扬,仁心内悯,念及幽泉。
肩䯗之葬,京观之封,铜柱齐天。
大声远振,皇泽重宣,永镇群蛮。
按:雍正广西通志》卷一○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平蛮三将题名皇祐五年 北宋 · 狄青
 出处:全宋文卷八九○
大宋皇祐四年夏,蛮贼侬智高寇广南,陷十二郡,据邕州
其年九月,诏以枢密副使狄公统兵南征,号二十万
明年正月己未,与贼战于邕之归仁,大破之。
翼日复邕州,贼之馀党遁于铜柱之外。
二月丁亥,班师至桂林
诏换河中旌节,召还枢密,凡从行将佐文武官二百三十一员,今记将官已下姓名于左:
宣徽南院使彰化军节度使、荆湖南北路宣抚使都大提举广南经制贼盗事狄青
第一将下:
左卫将军荆湖北路兵马钤辖王遂,西京左藏库副使孙节(战没于阵,赠忠武军节度观察留后。)如京副使贾逵西京左藏库副使炳,文思副使时明,管勾机宜、太子赞善大夫冯炳,权石州军事推官武纬,管勾粮草、殿中丞建中走马承受公事入内内侍省内西头供奉官张若水、李若讷
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充荆湖南路江南西路安抚使、广南经制贼盗孙沔内园使陵州团练使入内内侍省押班、充荆湖南路江南西路安抚副使、广南经制贼盗石全彬
第二将下:
庄宅使荆湖南路兵马钤辖刘几文思副使张宪六宅副使孙昂供备库副使邓守恭、夏元崇内殿承制閤门祗候孙宗旦,管勾机宜、都官员外郎郑纾,勾当公事殿中丞王纲,管勾粮草、效用侍其浚。
秘书监、知桂州、充广南西路都钤辖经略安抚使广南东西路经制贼盗余靖
第三将下:
皇城使广南西路兵马钤辖李定供备库副使史青内殿崇班武防,虎翼都虞候吕斌、张远,管勾粮草、大理寺丞章询,经制贼盗司、走马承受公事入内内侍省内西头供奉官李宗道西头供奉官李达管勾机宜、守将作监主簿余仲荀,勾当公事邕州节度推官黄汾,转运使管勾随军粮草、都官员外郎孙抗转运判官都官员外郎宋咸提点刑狱、同计置粮草、司门员外郎朱寿隆文思副使高惟和
其年二月,曲赦广南东西路,甄劳能,减租赋。
其死事者给棺殓,录子孙。
溪峒首领不从贼者,悉加恩赏。
宣德荆湖江南,询疾苦,蠲赋役。
杂犯死罪已下,并从虑减。
四月,又诏以枢密使孙沔给事中枢密副使余靖工部侍郎石全彬宫苑使利州观察使孙抗司封员外郎宋咸职方员外郎朱寿隆考功员外郎高惟和左藏库副使
王遂而下,定功为五等。
第一等者转官五资,余增秩有差。
按:僧宝珍篆额,区华区诚镌。 《桂林石刻》上。又见《汾阳金石类编》。
乞寝罢石全彬陈乞入内副都知等事状 北宋 · 赵抃
 出处:全宋文卷八八二、《赵清献公集》卷一
臣伏睹已降敕命,除石全彬宫苑使利州观察使,仍与观察留后请受。
宠数便蕃,固已加等。
今又闻全彬未即祗受,别更攀援体例,妄行陈乞职任。
窃缘全彬管勾温成皇后葬礼以来,朝廷重叠赐与不少。
今其事毕,复乃优转官序。
岂宜略不知足,尚肆侥求?
中外闻之,喧沸嗟骇。
臣愚欲望陛下特降圣指挥石全彬且依前敕处分。
所是今来别有陈乞入内副都知等事,一切并赐寝罢。
论黑气蔽日及风雨寒暑变异疏至和二年三月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四、《国朝诸臣奏议》卷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九、《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一、《右编》卷三五、《宋代蜀文辑存》卷八
臣伏以去多南风,今春多西北风,乍寒乍暑,欲雨不雨,又有黑气蔽日,此皆人事之所感动也。
黑气,阴也,小人也;
日,阳也,君象也。
黑气蔽日者,阴侵阳、小人惑君也。
欲雨不雨者,政事不决也。
陈执中为相,不病而家居者百日矣,陛下以御史之言决一婢死而欲退宰相为是,即乞速退执中,以解天意;
御史之言为非,乞敕执中起视事,无使天意久不决也。
寒暑者,赏罚也,乍寒乍暑,不当赏而赏、不当罚而罚也。
邓保吉有过,于法不当为内侍都知
邓宣言不历边任,于法不当为内侍押班,为内侍押班未几又改官;
石全彬不当为观察使,为观察使未几为内侍副都知
其馀攀缘改迁,皆不应法律,是不当赏而赏也。
陛下有旨,不应法律赏罚,听中书枢密大臣执奏;
中书枢密大臣不执奏,是当罚而不罚也。
而多南风,而多西北风,皆逆气也。
风主号令,主思虑,陛下思虑若有为小人所惑,而号令数变易也。
天变之发,或发于未然之前,或发于已然之后,皆所以觉悟人君也。
君修人事以应天变,则灾异可为福祥也。
陛下如欲应黑气蔽日之变,则莫若远小人,近君子,黜小人之言而用君子之言。
陛下如欲应乍寒乍暑之变,莫若追还邓保吉等过恩,而明正中书、枢密大臣之罪也。
陛下如欲应欲雨不雨之变,莫若速定陈执中进退之势,以决中外之惑也。
陛下如欲应冬多南风、春多西北风之变,莫若精其思虑,而不数变号令也。
凡此,皆古圣贤通天人之术,著乎经史,使后世为人君者视之以奉天,为人臣者法之以事君者也,非臣之臆说也。
陛下无以臣非才,废臣所陈先圣贤之言,则臣之幸也;
非特臣之幸也,天下之幸也,社稷之福也。
惟妖星之变,及今一年,臣消息所未知也。
今春诸路无麦苗,禾种不入,而山东尤甚。
山东盗所起处,万一盗起,陛下将何以待之?
妖星之变,殆恐为此。
此臣所以居言责之地而不得默默也。
臣四岁而亡父,七岁而亡母,今食陛下之禄,父母之养为不及已,其所可为者,合忠孝一意以事陛下耳。
若于此时畏避而不尽言,则臣负不忠不孝之罪于陛下也。
温成皇后护葬官妄冀改迁疏至和元年九月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九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七、《经世八编》卷二三七、《右编》卷一六、《宋代蜀文辑存》卷八
臣伏见前月六日,月入南斗。
月属阴,南斗主爵禄,天意若告陛下,将有阴邪小人干冒爵禄者,而欲陛下谨爵禄也。
近日以来,在外传闻,皆谓温成葬事将毕,石全彬以下及诸工巧人公然扬言,妄冀迁改。
陛下不可不祗畏天戒,以固拒之也。
夫爵赏之出,本于庆嘉,如缘温成葬事而施爵赏,是以庆嘉而幸温成之丧也,天意人情,俱为不可。
而外议如此纷纷,臣若不先事建言,万一有此而后论列,是徒暴朝廷之过于中外,而于事为无益也。
陈执中事第一状至和二年二月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八、《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九、《宋代蜀文辑存》卷七
臣窃闻御史谏院不论奏陈执中家事,乞加罪谏官者。
张择行疾病在第,臣已奉使还京,臣为谏官,不可不辨。
去年十一月八日韦城吴充、鞠真卿事,十二月九日衡水石全彬事。
二十四日到京,二十五日上殿,陛下谕臣路中文字尽收得,又加劳臣,臣奏:「使天下之人议陛下,此是执政大臣之过」。
又问陈执中家事,臣奏:「臣新从外来,未知子细」。
陛下言台谏官不识体,好言人家私事,臣奏:「人命至重,台谏官不可不言,然不可用此进退大臣。
进退大臣,当责以职业,所贵有所劝励。
吴充、石全彬等事是也」。
自是臣复送伴河北至今月九日还京,又闻御史中丞已下,皆言执中乞置诏狱,却不遣干连人赴制院,此诚执中之罪也。
又闻执中状奏,女使有过,指挥决打,因风致死;
而外议谓阿张决死。
臣再三思惟,就使阿张下狱,自承非执中指挥,是阿张自决打致死,有司亦未可结案,须执中證辨乃可。
是为一婢子令国相下狱,于国之体,亦似未便,所以不敢雷同上言。
然臣有不言之罪二,而御史不知。
初,朝廷为礼直官礼官,而臣再奏论列,以正上下之分。
及为一婢子困辱宰相,而臣反无一言,臣之罪一也。
臣不及众议未定时,辨理执中,至执中去势已决,始入文字,臣之罪二也。
臣虽有不雷同以存国体一事,不足以赎二事。
乞以臣章下御史台,榜于朝堂,使士大夫知臣之罪;
颁于天下,使天下人知臣之罪;
付于史官,使后世人知臣之罪。
臣虽就死,无所憾也。
若欲论执中才否及所行政事,则臣去年八月一日劄子、十月九日论兵民疏及温成葬事、吴、鞠真卿、石全彬等状已具之矣。
陇西郡祭文 北宋 · 王圭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六二、《华阳集》卷四七
维皇祐二年岁次庚寅八月乙卯朔三十日甲申,具官某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恭僖陇西郡之灵。
惟王世胄蝉联,丛光合庆。
懿后膺期,天发嗣圣。
王于帝家,叔舅之盛。
秉旄珥貂,荣无世并。
天虖难谌,命至不竞。
皇帝念亲,降舆视病。
举苑之哀,废朝之听。
赠衮九章,葬车千乘。
王之始终,恩礼用称。
箫鼓夕鸣,松槚劲。
尔酒既清,尔笾既靖。
吊王之魂,冥漠孰證!
伏惟尚飨。
朝散大夫给事中集贤院学士权判南京留司御史台刘公行状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彭城集》卷三五、《宋元学案补遗》卷四
曾祖赠大理评事
祖皇任尚书工部员外郎判三司都磨勘司,累赠户部尚书
考皇任益州路转运使尚书主客郎中,累赠光禄大夫工部尚书
公字某,尚书中子,天性明彻渊粹,自为童子,有老成人量。
初学进士词赋,已为人传诵称道之。
至年十五,乃更习为古文。
读书心悟理解,志气开发,日增月益,河江委注,不可丈尺斗斛校也。
其十七岁所著撰,至今存者尚多。
两汉之后,豪杰之士所为文章,虽皆以理为主,偏局所见,致远则不通。
又其论五经,皆欲明王道,而惑于曲说,驳杂瞀乱,不能自解,圣人之道不明。
及公为之正德性,别仁智,举中庸,明天命,条达理,遂交贯旁畅,愈深愈远,未尝一踬焉。
尝论曰:「荀子不知性,扬子不知命,韩子不知道。
荀子言人性恶,则善无所起。
扬子畏死而投阁。
韩子汲汲求用于时,以不得出王公大人之门为己忧。
是三子其盛者也,而其蔽至是,其下者乎」?
至说《春秋》,其所发明尤多。
宋襄公事,或以为文王之战不过,或以讥不能鼓儳杀敌。
公以为文王之事,亦当内治其国家,外信于诸侯,何尝不治不信,而强争之。
既争而轻弃己民,其犹足谓之仁且智乎?
凡公之言,大约反其本,正己而物正者也。
书公子季友卒,三《传》皆以为贤。
公以谓季友之贤,因其有事而著之。
今卒而书季者,盖自是世季氏也。
公之论《春秋》如此。
自前世钜儒宿学,皆所不至。
概举二者,可以类知焉。
为《三传权衡》,解驳三家美恶,毫发无得以形遁者。
庆历初,有司更正贡士令士不从学官者,州郡勿举。
舅氏王源叔以书招公来太学,公答不可。
曰:「焉有伯夷、孟轲、段干木之俦,而自致博士弟子乎」?
其后此令亦废阁不用。
公举进士庆历六年三月御试,选为第一。
会内兄翰林学士承旨王公尧臣时为编排官,以嫌自列。
编排者,用考试官所定等第,受成事而甲乙之耳,诚无预于与夺,可无嫌也,王公固辞之。
上不得已,以为第二,拜大理评事通判蔡州事。
吴正肃公育旧闻公之贤,倾迟之。
及罢政事守蔡,得公欢甚,事无大小皆听公,州以清静。
与公日赋饮酒为乐,蔡人传以为盛事。
蔡州十县,五居高仰地,转运使符郡,变民诸谷,悉以粳糯充赋,皆市于旁县以输官,民益困急。
会诏书问可以宽民力者,公上疏其弊,因言方今用不足,尽如古难,宜敕转运使,必不得已折变,毋变其所无与不可得,则民虽病不困,事颇施行。
八年十一月,丁先公忧去官。
皇祐三年二月服除,还为大理评事
召试学士院,擢太子中允、直集贤院
是时方议定大乐,天子使中贵人参其事。
公谏以谓:「王事莫重于乐,今材学满朝,辩论有馀,足以增朝廷之光,而顾使若赵谈者居间,臣恐为袁盎笑也」。
明年同判登闻鼓院,改判吏部南曹南曹考功事
于是夏丞相薨,将葬,故事考功当请谥太常,集百官议之。
上以旧恩,特赐竦谥曰文正,不复关有司。
公上奏,请收还诏书,更属有司,得以公议之。
因陈:「竦备位将相,无正直声,陛下不当侵臣等官,而假人以宠」。
书三上,上嘉公守正,为改谥曰文庄
八月权判三司开拆司
后徙他部,亦未离南曹也。
侬智高岭南枢密副使狄青宣抚四路,而朝议不为置副,或曰使中官副之。
公闻,遽上奏曰:「狄起于行伍而列枢近,权兵而出,宜得正固干略之臣参共其事。
今不置副,置副而用中人,皆不可」。
秦州与羌人争古渭州,上以问左右,弃之存之孰利。
公时从三司奏事,闻之,上奏独请弃之。
以谓:「假令新城足以蔽秦州,长无羌人之虞,虽倾国守之可也。
不然,地形便利,贼能乘之以扰边圉,虽倾国争之可也。
今何所重轻,而糜国财、困民力、捐士卒之命,以贪咫尺之地,而有弃明信、规小利之名,使其有以窥中国,非计也」。
时议者不同,竟留之。
秦州坐是应接多事,财用匮竭矣。
五年四月,迁权三司度支判官,始解南曹赐绯衣银鱼。
至和元年正月张贵妃薨,追号温成皇后,有献议求为立忌日,礼官请对不许。
公奏言:「太祖以来,后庙四室,犹不立忌,奈何以温成私昵之爱,而变古越礼,恐祖宗神灵,不乐于此」。
上乃止。
八月同修起居注
居一月,召试超拜右正言知制诰赐紫金鱼袋,权同判吏部流内铨
初,陈丞相以公不附己,论议不能右公。
唯天子察公忠直,数得公奏议,开纳无疑,故亟用公知制诰
陈丞相修注未一月为言,上不听,曰:「此岂计官资日月邪」?
公谢日,上又面谕曰:「外间事不便,有所闻,当一一语朕矣」。
无几何,朝廷从礼院有所询问,礼生擅发印状以报,礼官莫知。
知礼院吴充谪罚礼生,而坐以出官。
公奏以为朝廷久安,吏习因循,百司庶府,茍且已甚。
稍激厉振职,未知如何而使以此得罪,岂不伤事害政也!
请追止前命。
已而修起居注冯京复以言事夺职。
公因奏事,上谓公曰:「吴乃是振职,冯京意亦无他,中书恶其太直,不与含容耳」。
公奏言:「自古唯有人主不能容受直言,或致窜谪臣下。
今则不然,上意慈仁好谏,而中书不务将顺圣德之美,排逐言者,乃是蔽君之明,止君之善,必且感动阴阳,有风雾日食地震之异」。
五日,地果震镇戎军,而都下雪,后累日昏霾,太阳色黄浊,略皆如公言。
公又密劝上收揽威权,无使聪明蔽塞,法令不行,以消伏灾变。
上深纳之。
时亲睦宅方筑神御殿,天寒休役。
公建言:「礼,诸侯不得祖天子,公庙不可设于私家,所以明一统也。
今神御若干,礼为可,则不宜以人劳辍作;
若不中礼,则遂止之,何权罢也」?
庙事遂寝。
宦官石全彬缘葬温成皇后,赏劳除宫苑使、领利州观察使
全彬不厌,后三日,复换正除利州观察使
公封还词头,上言:「全彬闺闼之臣,如此姑息,有势重于全彬者,何以待之」?
事竟得止。
二年,两制诸公多求补郡者。
公上疏论邪臣正臣进退之分:「正臣常难进而易退,邪臣常易进而难退,愿陛下参伍观之。
吕溱、蔡襄、欧阳修、贾黯、韩绛,皆有直质,无流心,论议不阿执政,有益当世者,诚不宜许其外补,使四方有以窥朝廷,启奸幸之心」。
上悟,乃留欧阳修等不行。
八月,假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充北朝皇太后生辰国信使
契丹遣其臣马祐来迓。
行自幽州,东北入古北口,更长兴、白隰山路,诘曲缭绕,或折而西南,行千馀里,乃出山,至柳河
公问祐曰:「自松亭直北趋柳河径易,不数日至中京,何不行此」?
敌人本欲以山路迂回,使中国信其阻远,常秘讳之,不使汉使知。
及得公问,惊谢曰:「实然。
然自通好以来,置驿如此,不敢改也」。
祐复问:「顺州山中有异兽如马,食虎豹,人以为山神,此何名也」?
公曰:「以某所闻,駮也。
其状如白马,墨尾锯牙,音如鼓,盘桓迎日而驰」。
为诵《山海经》、《管子》书晓之。
祐释然相视,喜曰:「真是也」。
前此者汉使往,或以轻肆不为敌人所重,又有畏懦,拘守约束,惴惴不敢蹉跌者。
独公坦怀,意气自若,敌人畏服加礼焉。
二年三月王文安公参知政事,公自列亲嫌,求知扬州,诏许之。
初,狄青自南伐归,为枢密使
京城小民闻骤贵,相与推说,诵咏其材武。
每出入,辄聚观之,至壅路不得行。
上自正月不豫,益为都人所指目,公忧之。
会将赴扬州,辞行见上,因言:「陛下爱,不如出之以全始终。
今外说纷纷,虽不足信,要当使无后忧,宁负,无使负国家」。
上颔之,曰:「可语中书」。
公过见三丞相,谓曰:「向者天下有可大忧者,又有可大疑者。
今上体复平,大忧去矣,而大疑者尚存」。
其以事告之,丞相应对唯唯。
公既至官拜表,又遍遗公书曰:「汲黯之忠,不难于淮阳,而眷眷于李息」。
朝廷皆知为青发也。
至八月京师大水,避水徙家相国寺,坐殿上,都下喧然。
执政闻之始惧,以熟状出陈州
先是有彗星见,去之夕,而彗没。
自皇祐未有日食之变,公尝献《救日论》三篇,备言所以防奸禦变之术。
见而恶之,谓所亲曰:「刘舍人以此洗涤邪」?
公之建言,或以为过计,及后乃大服云。
扬州雷塘,即江都之雷陂也。
旧属民,自唐以来,耕种其中。
往数十岁,官取蓄水以备漕运,旧田主二十六家皆夺业失职,官始议以他田偿之,竟无与也。
然塘亦破决不修,漕运未尝赖此。
发运使因以假扬州种稻,而旧田主二百馀口皆饥寒,县官莫省。
及公至,持太和年契书诣府自讼,公即判还之。
发运使犹以漕运事动朝廷靳留之,公用种稻事證明其无用,朝廷乃听公。
杜公丞相衍致仕,居南都,闻之喜曰:「真良太守矣」。
九月,恭谢天地,改元嘉祐,进公朝散大夫封宣县开国男
天长富人陈乙杀人,捕得,赇县吏脱己,而以诬王甲
贫弱不能自明,遂受诬,囚至府。
公察之,心知其冤,而囚畏吏,不敢言。
公以委户曹杜诱,使精意鞫之。
诱不能有所反,而狱益傅致證左,牢不可破。
将论囚,公亲讯之。
囚得公语言,知其能为己直也,乃敢告冤,果陈氏杀人,远近传以为神。
明年四月,迁起居舍人、知郓州、兼京东西路安抚使
公初治扬,前守政苛,吏民不安。
公以宽简拊之,而民大和。
及至郓,郓比易守,政事不治,市邑攘夺,公行不禁,讼或累月不决。
公拨遣簿书,决平狱讼,不数日则已无事。
乃更约束,明赏罚,下吏奔走承命。
月馀,境内正清,盗贼屏息。
使客行寿张道中,遗钱一囊,人不敢取,以告耆长,长为守视,顷之客还,取得之。
又有暮遗物市中者,旦往取,故在其所。
先是西路久旱,不登,郓州尤多蝗虫。
公入境而雨至州,数日蝗自出境亡去,岁以有年。
居郓五月,召还朝,纠察在京刑狱,充宗正司修玉牒官
四年正月,同权知贡举
是岁始更贡士令,奏名者才二百人。
其罢黜者虽多,莫有不服者,至有为以颂得人。
上例赐近臣墨字,公得「稽古」二字,时论荣之。
杨佐判都水监,请凿孟阳河,盛冬兴役,死者数百人。
又坏民庐舍,发掘丘墓百五十馀所,而河讫不成。
百姓遮宰相自诉,执政乃收检计工役官匠属吏,囚呼冤不承,狱久不决。
公奏理之曰:「佐始相度此河,使生者劳敝,死者暴露,百姓怨痛,谤议沸腾,皆为之。
今置佐不问,而专罪馀人,不合人情」。
求以为首。
会有诏疏狱,一概解纵不问。
是时士大夫稍矜虚名,每得官辄让,众亦予其恬退之称。
让不失始利,而得名益高。
让端无穷,或四五让,至七八让,天子尝优容之。
下至布衣福州陈烈等,初除吏亦让,赐之粟帛亦让。
公以为此皆挟伪求名,要上迷众,其渐不可长。
乃建言诸让官,或一让,或再让,或不得让,宜一以故事旧典为准,以防未乱。
是岁天子将亲大祫于太庙,丞相欲加上尊号。
公以礼部兼领名表,丞相请撰表辞。
公止之曰:「陛下自宝元以来不受徽号,至今且二十年,天下之人咸知天子持盈好谦。
今复加数字,既不足尽圣德,而前美并弃,诚亦可惜,愿加深思」。
富丞相不怡,曰:「适已奏闻,乃是上意欲尔,不可止也」。
公曰诺。
退谓子弟曰:「吾备位近臣,当献可替否,宁得罪权门,岂可使主上受虚名而弃实美耶」?
遂上疏曰:「陛下尊号,既已云『体天法道钦文聪武圣神孝德』,尽善极美矣,复加『大仁』,不足增光,而曰『至治』,有若自矜。
今百姓多困,仓廪不实,风俗未清,贤不肖混淆,狱讼繁多,盗贼群辈,水旱继有,四夷虽粗定,然本以重赂厚利羁縻之,畏威慕义也,未可谓至治。
然则让而不居,于圣德弥高矣。
臣谓陛下永执至道,以当天心,必有一谦四益之报。
增加数字,未必发扬光辉,而反累二十年昭升之美。
又入今岁以来,颇有灾异,日食地震,雨雷大雪,飞蝗涌水,伤害广远。
以理论之,陛下寅畏天命,正当深自抑损,岂可于此时加上尊号?
伊尹戒商王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
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
诚望陛下求诸道而已」。
章凡四上。
天子得公奏,顾侍臣曰:「我意本谓当如此」。
遂断章表不受。
于是忤时相。
初,郭后既以废薨,天子加恩,追复其号,而不许谥与祔庙,且二十馀年。
至是礼官乃倡议,请依礼祔郭后于庙,朝议将许之。
公疏争曰:「昔《春秋》之义,夫人不薨于寝,不赴于同盟;
不反哭于庙,不言夫人,不称小君。
徒以礼不足,故名号阙然
郭后之废,虽云无大罪,然亦既废矣;
及其追复也,许其号而不许其礼,且二十馀年。
今一旦欲治以嫡后之仪,致之于庙,恐其未安于《春秋》也。
《春秋》之夫人,于彼三者一不备,则不正其称。
郭后于三者无一焉,而欲正其礼,恐其未安于义也。
且《传》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
废兴之间,固必有正不正之礼存焉。
今欲扶所废以为正,必将抑所兴以为不正。
古者不二嫡,万世之后,宗庙之礼,岂臣子所当擅轻重哉?
谨案景祐诏书,本不许郭氏祔庙,议已决矣,无为复纷纷以乱大礼,宜令诸儒极其论难」。
有诏并张洞奏状重议。
论景祐诏书,以谓追复郭后,是人主意,停止庙谥,则执政所为。
公以议不同,不连章。
已而丞相太常趣定议,将以祫前升祔。
公闻之,又上奏曰:「臣观之言,乃是曼辞饰说,茍蔽前失。
以追复郭后则出于天子,以停止庙谥则出于大臣
共一诏书也,而论之异同。
若不幸而此言传于后,且归过君父,亏损圣德,此其一也。
且臣前奏最要切者,以为废兴不两立,而人君无二嫡,备万世之后,礼分不明也。
既不以此为辞,若不幸朝廷过听之,是虽自以能讦上起废为功,而犹且阴逼母后,妄渎正礼,此其二也。
愿并下臣章,令两制详议」。
有诏是公,议者乃止。
于是祫祭有日,礼官建白,请以孝章皇后以下四主享于别庙,不升合食。
上重其事,有诏两制集议。
公与胡宿等共上议曰:「案《春秋传》曰:『大祫,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
国朝事宗庙,且百有馀年,至祫之日,别庙后主,皆升合食,遵用以为典制
此皆祖宗制节,垂法以贻子孙者也,未易轻改。
且行之已久,祝嘏宗史,既守以为常,一旦轻议损益,恐神灵不安,亦未必当先帝意也。
《传》曰『祭从先祖』,如其故便」。
公以论列未尽,又特上奏曰:「九经所载祫祭制度,最明备者莫如《春秋公羊传》。
自汉以下,皆引为證。
所谓未毁庙者,岂有帝后之限哉?
此乃国朝所以依缘循守,行之且百年者也。
今群臣不务推原《春秋》之法,而独引后儒疑近之说,不务讲求本朝之故,而专倡异代难通之制,不务将顺主上广孝之心,而轻议宗庙久行之仪,欲摈隔四后,使亿万斯年,永不得合食于先帝,臣窃恨之。
贡禹议罢园庙,匡衡议迁郊兆,群臣和之者非一,自以为周公、孔子复生,不可得变。
元帝、成帝信之,然而通人未以为当。
既而皆悔之,则无及矣。
夫宗庙之礼,神灵之位,岂可使举措数有后悔哉?
此自陛下所当留圣思也」。
初,上春秋高,朝议或有恐上劳拜起者,而礼官承旨,遂造此议。
上微闻之,又得公章,谓近臣曰:「朕初谓礼当然,茍以拜起为烦,吾犹能之,何惮也」?
遂手诏罢议。
龙昌期者,著书传经,以诡僻炫众,至诋毁周公,杂用佛说。
拥弟子十数人至都,文丞相荐诸朝,以所著书示两制
公与同列并奏昌期非圣不经,请下益州毁弃板本。
事未行而昌期用荐赐五品服,帛百匹,中外疑骇。
公拜疏曰:「臣按昌期之书,违古畔道,所谓言伪而辩,学而博,是王制之不听而诛者也。
陛下哀其衰老,未使服少正卯之刑,则幸矣,又何赏焉?
孔子作《孝经》,圣人者无法,而朝廷顾多昌期之毁周公,臣所不晓也。
且陛下使臣等议之,臣等不敢不尽忠。
今置臣等之言而不用,纵昌期之妄而不诛,乃反褒以命服,厚以重币,是非贸乱,沮劝颠倒,使迷国之计行于侧,而圣人之俗倡于下,臣窃为陛下不取也。
伏乞追还诏书,毋使有识之士窥朝廷浅深」。
词极切直,昌期亦惶惧不敢受赐。
装卸营卒达等数十人酗酒斗呼,指斥乘舆,有司不之觉,皇城使以旨捕送开封府推鞫。
案成,弃达市。
公移府问所以不经审讯之由,府报曰:「近例,凡圣旨、中书门下、枢密院所鞫狱,皆不虑问」。
公曰:「此岂可行耶」!
遂奏请自今一准定格。
枢密使开封府有例,不复论可否进呈,报公不行。
公争之曰:「先帝仁圣钦恤,以京师刑狱最烦,故建纠察一司,證审真伪。
自迩以来,每有大辟,倍加精慎。
此则先帝不敢兼于庶狱庶慎,惟有司之任。
今乃曲忤圣旨,中书门下、枢密院所鞫公事,不复审察,未见所以尊朝廷、慎刑罚,而适足启府县弛慢狱卒、侵侮罪人、衔冤不得告诉之弊。
又朝廷旧法,不许用例破条。
今顾于刑狱极慎,人命至重之际,而废条用例,此臣所不喻也」。
天子乃以公章下开封府,著为令。
翰林学士韩绛上言:「国朝官制未立,如中书门下宰相职号令,乃以近臣兼判两省,例已重。
诸如此类,宜加裁定,正其名体,他官典领,一用旧例。
百司常务,多关二府,请择重轻,移付于下。
走吏章服与公卿不殊,宜著为等级。
台阁省寺无所传录,可依仿《周礼》、《唐六典》,著为一书」。
天子以为可行,召公翰林胡宿受诏详定。
公以谓:「此帝王能事,朝廷大务,必将损益沿革,成一朝之制,不独空言而已。
当得其人,乃能成事。
前日朝廷欲正大乐,先定律吕,自景祐至今近三十年,而功不就。
今之所为,又重于乐,自非周召管萧之才,恐虽三十年亦未可望也」。
凡再辞,不许。
既受命,公乃奏请,未置局,先条可改正裁损申明数事,送中书门下参详可否,然后删定。
诏许焉。
未及上,明年三月,韩再奏趣行之。
公乃与胡公政事堂,略条一二事,咨丞相曰:「国家必欲兴修官制,勒成一经,为后世法,则宜先简别条贯,澄清流品,使事事有法。
不然者,虚列官府,徒作空文,无用也。
今且以数事言之。
枢密院五代以来,始与中书对掌机务。
名体不正,无甚于此。
尚书二十四司,今为虚名,官冗员众,蠹财害政。
即欲改正官制,则当罢枢密院,废三司郎官不治事者,以前资散官处之,可乎?
审刑院审官院群牧司提举司纠察司,骈衍于官,皆当省,还属尚书九卿,此裁损者也,可乎?
唐制,谏官史官宰相入立仗下。
唐制,中书出制敕,门下审之,而后尚书出告身。
唐制,学士下领外职,舍人分判六曹,皆美政也。
必欲申明官制,无先于此者,可乎?
开元时,官有定员,职有常守,故李林甫之为《六典》也易,然犹仅成一书耳,卒之不能行也。
本朝随事建官,取便事而已,有司奉法守职可矣。
茍不能尔,恐虽成书,犹且复废。
宇文之《周官》,唐之《六典》是也」。
丞相久之度不能行,曰:「然。
此诚难事,业已行,姑徐徐为之」。
居月馀,韩以中丞言事,出知蔡州
又数月,公帅长,然胡公犹在朝,而朝廷亦不复问官制云。
十月,上亲祫祭太庙,礼毕,公以加恩上骑都尉,进封开国子
初,翰林侍读学士吕溱真定府召还,监司积与不平,捕亲吏,按验穷治,得尝借官曲作酒,及以私货往河东交易二罪。
先谪知舒州,而后狱具。
大理寺约法,乃未尝受推,法不当蔽罪。
事起,外议纷纷,言有死罪十。
独天子素知薄过,不致于理,夺侍读分司南京而已。
公行制书,具道上所以待意,许自新。
上恩如此,诏词理当尔,非有所左右也。
而自中丞知杂谏官、御史,争上言罪大责轻,公制词不直。
天子察公无过,以其章示公。
既而言者终不,上厌甚,不得已为不用赦,再削一官。
舍人命词,与公无异,言者乃止。
御史吴中复尝荐文学郑叔熊于朝。
故事,御史荐士,无特授官者。
前数年,观文殿学士王公举正尝荐叔熊,既不行矣。
已而执政中复故,乃更追用举正前章,除叔熊以官。
叔熊实以医自名,为中复治嬖妾有功,中复故称之。
公刺讥中复中复闻之,恨甚,又憾前诋欺不遂。
而公洁廉无私,无可加诬者。
公前议郭后,有语云:「上之废郭后,虑在宗庙社稷之际,不得不然耳」。
中复即深文排诋,析言搆语,云此欲开导人主废后,是许敬宗之伦。
中复既唱其端,随者翕然。
执政诸公虽知其不直,然亦恶公数正言异己,欲因事挤之。
御史章上,将开陈其端绪,冀人主意动,则挻之矣。
而上辄曰:「此岂可行」?
敕封去之。
每上辄然,至十馀章。
后日有御史复上殿,上逆谓之曰:「是又将言刘某耶」?
御史实自欲言他事,皇惧甚,退更相告言。
谏官、御史本亦承望上旨,虽数妄作,不能不反顾己患,既揣知上意,即噤齰不复言。
当是时,人主素知公,公几不免。
公为人亮直正固,其处己明甚,循理蹈义,志之所,乃形于言,不以纤毫异内外也。
又以为德性茍,则功名可遗,学问茍明,则文章不足事也。
其以待人,亦推己意而同之。
然世俗以夸严无实为成名,虚誉崇饰为尚贤,内不能自知则高自期待,外以悦人则复以才能许人。
士之浮薄慕名者喜乐之,与公异操,故与世多不合。
其夫人尝谓公曰:「人以君为傲,宜有以接俗弭谤」。
公曰:「吾何傲也哉?
老者吾尊之,少者吾宾之,贵者吾严之,贱者吾安之,自谓宜矣。
世俗之人,又欲其足之随之,谄之狎之,然则是乡原已,吾不为也」。
是时执政为上兴太平,复行王化,取其文致与周汉等隆而已。
士大夫知旨者,趋欢附和,咸得显仕。
公乃介然独立,上下交忤,谤言益多,执政滋不悦。
公在西垣七年,诏诰典重,褒贬有体,不可增损一字。
为上尊号表,时凡五请一谢,不移时即具。
又尝一日有诏,追封皇子公主九人,宰相得旨,即日待进,公将上马,遂不解带,援笔书之,凡数千言,词意皆不同,吏誊白不暇。
往反才食顷,执政皆惊视,以为所未尝见。
吏有窃言曰:「公乃以此见忌耳」。
故事,舍人翰林者,皆以久次。
执政不欲公在内,每有阙,辄置不用。
永兴军阙守,公自请治之。
执政喜公之去,疏奏,即除翰林侍读学士、知永兴军府事。
公谢曰:「臣本求永兴,不望侍读,不敢受」。
诏不许。
既行六日学士阙,遂越用范镇,众人为公惘然。
公之辞行,面陈用将之术,且言:「顷来边吏颇以饮食佣役得罪,即今武吏,多不愿临边。
孙沔、吕溱,贵重有功名,犹以此见废,设复有孟舒、魏尚之徒,臣固知议者之不能容。
此乃冯唐所以疑汉文帝不能用颇、牧也。
臣愿陛下容边臣,阔略细过,无督以微法」。
又言:「马军都指挥使张茂实,本周王乳母子,尝养宫中。
往年市人以狂言动茂实,近者御史中丞韩绛又以倾宰相,重摇人心。
臣谓要令两善,莫若解茂实兵权,处以外郡,于茂实不失富贵,而朝廷得远嫌疑」。
上皆然之,是后边将遂无以酒食坐者,茂实顷之亦出知曹州
公以十二月至雍部。
先是关中比岁不登,百姓流移,长安尤甚。
公开仓廪,赈乏绝,宽赋敛,止逋责,省徭役,缓期会,约束豪右,毋敢固粜。
民苦大钱数变法疑惑,公使官吏俸钱,一皆中给,民因知官不复变法矣。
事必当请者,请而行之,其馀则皆以便宜厝置。
视事三日,大雪盈尺。
雍人喜曰:「此公赐我」。
数月,流民稍自归。
明年大丰熟。
是时,朝廷遣使均田,欲以等贫富,以致颂声。
上因公之西,敕至部徐访利害以闻。
于是孙琳主均河中府耀州,召聚吏民,暴露田间。
百姓相传县官且增赋税,所在斫伐桑柘,关中嚣然。
公遽上言:「方今灾伤流移,恐未可以均田。
愿且召还孙琳,别俟丰岁,以民心」。
初,以方田法步地,千步为
方度之,诚使其覈实无颇,然但为能知田亩高下耳。
至于均税之法,以地肥瘠为差。
其勤力从事,田亩修治者,则重自若;
其惰窳不事事,而田亩荒瘠者,因获减
然此当以肥瘠言也。
廉明,用心不一,或不能尽知田事,或挟私与夺,上无由察也。
故均田之害,人皆知之,独言事者乐其名。
公所以求待丰岁者,恶斥言之耳。
琳之度田,起自万泉龙门
此两邑皆山田,崎岖二三百里间。
人以谓审如琳法,旬岁不可周遍也。
皆不出一月而奏毕功,论者惊笑其谩。
会公奏至,中书犹信言,以公为不晓,用章报公,敕榜告民毋得残桑柘而已。
顷之,河中民果诉增减田税不平,凡数百户
七年四月,迁礼部郎中
九月,大飨明堂,进封彭城郡开国侯
公与欧阳公永叔相厚,及欧阳参知政事,尝为丞相韩公言公所为,不如谤者之言也。
久之,韩公谢曰:「虽失之东隅,可以收之乎」?
欧阳曰:「公能如是,大善」。
将还公为翰林学士,会上不豫,事且寝。
八年四月英宗皇帝即位,进吏部郎中
公治长安,豪猾敛手,良民得职。
大姓范伟积产数巨万,冒武功县令范祚为其祖。
伟所取信者,持祚为令时黄敕耳。
伟家不徭役者五十年,更西事调发,下户困蔽,而伟自若。
盗相祚墓,以己祖母合葬之,谩云祚继室也。
雷简夫处士登用,能为文辞,伟赂简夫,使为墓碑,以信其伪。
伟因此出入公卿间,持府县短长。
数犯法,至徒流,辄以赎去。
安人皆知伟罔冒,畏伟不敢言。
吏受赇者,辄为伟蔽匿。
公因事发之,穷治,伟伏罪,长安中欢呼称神明。
会大赦,未断而公去雍,伟因谋反变前状,自后连五狱,證逮四五百人,展转二年。
朝廷以委御史,乃不得变,而伟亦以更大赦,杖之而已,长安人恨之。
公在雍三年,治声四出,巴蜀人皆愿得公为守,引领冀望,或相与至界上,问使客刘公何时来。
是年,公以疾自请。
八月,召赴阙,勾当三班院,徙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上初即位,有疾,皇太后尝临朝。
上疾愈,乃归政。
有小人言二宫不欢,谏者或讦而过直。
公以谓当以义理从容感讽,不可以口舌争也。
是时方进读《史记》,至尧授舜以天下。
公因陈前说,曰:「舜至侧微也,尧越四岳,禅之以位,天地享之,百姓戴之,非有他道,惟其孝友之德,光于上下。
何谓孝友?
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
辞气明畅,上竦体改容,知其以讽谏也。
左右属听者,无不嗟喜动色,即日传其语于外。
既退,王翰林谓公曰:「公直言至此乎」?
慈寿闻之,亦大喜。
治平元年四月,公得惊眩疾,数月不朝告,且满百日,公求便郡养疾。
上谓执政曰:「刘器识才学,朝廷未见其比者,虽病,固当留」。
乃复赐告。
尝一日讲毕,上谓学士诸公曰:「曾见刘某否,病今何如?
可往省之」。
于是,王、范两学士来见公,道上语。
会内苑橙实初熟,上使中贵人以五十枚赐公,面问公起居,所以慰抚甚厚。
公拜表谢,而病亦少间,因自陈家贫,复求补外,上怆然许之。
九月,除知卫州,换汝州
郡久废不治,公召曹吏谓曰:「吾以病来此,汝无以吾病故,习前态。
谩欺分毫,黥罚汝」。
吏人素闻威名,战栗不敢犯。
已而更以吏事委属僚,时时更改判画,举大纲而已。
其所以赈饥穷,省徭役,诛锄黠恶,方略如旧。
吏皆窃言:「公病犹尔,不病耶」!
二年十一月上郊,进封开国公
三年四月,迁右谏议大夫
公谢曰:「臣久病茍禄,已无愧耻,诚不敢复望迁秩,重招讥议」。
诏不许。
公前后拜官,未尝辄让,唯初拜侍读及除谏议辞之。
其诚心以谓所不宜处,则不欲茍受之,以邀名也。
居无何,召还阙。
公自陈病笃,不能朝,愿罢学士,治南台
许焉。
十一月集贤院学士、权判南京留司御史台
四年正月,今上嗣位,给事中
明年四月八日,薨于位,享年五十。
所著《春秋传》十五卷、《春秋》十七卷、《春秋说例》二卷、《春秋文权》二卷、《春秋意林》五卷、《弟子记》五卷、《七经小传》五卷,皆成书。
《易外传》二十卷、《元滋》九篇、《通古》五卷、《古风》五卷,皆未就。
文集若干卷。
公学问广博,无书不通,自浮屠老子,以及山经、地志、阴阳、卜筮、医药、天文,略皆究知大略,求其意义合于圣人者。
而世人所谓善者,亦不废也。
尝与吕溱济叔在礼部,夜视填星,指曰:「此于法当得土,不然乃得女」。
居数日,使者来,因言宫中两夫人皆当就馆,吕相视笑。
数月,果生两公主
又尝斋太乙宫,与内弟王钦臣夜语曰:「岁星往来虚危间,危甚明盛,以吾观之,当有兴于齐者」。
岁馀,英宗齐州防禦使入继大统,遂登大位云。
长安时,得三代时钟鼎器皿数十,皆有篆刻铭识,文字奇古。
公按读之,因以考知前代制度,用匜敦簠簋,与前世学者所说不同。
其所言齐黄冕,亦书传所不载也。
公珍惜之,尝曰:「我死,子孙以此烝尝我」。
及病累年,尝使子弟诵书其侧,时阅古器以自适。
尝叹曰:「我所著书,皆圣人微旨,而不及尽有成,岂非天哉」!
公与人交,不求其备,得一善则称道之。
其推进者甚众,而与江休复邻几最善。
尝曰:「邻几和而不流,柔而不犯,当求之古人,阮籍、陶潜之伦也」。
荐之于朝。
邻几所以骤用修起居注,公有力焉。
又尝称贾直孺,人或讥贾者,公曰:「贾何必全美,居今之世,而劲直有守,不阿贵位,此其足以过人远矣」。
凡公论交如此。
邻几死,哭之恸曰:「唯君知我」。
欧阳永叔为志墓石,公为书之,以致意焉。
梅尧臣圣俞与公亲且旧,既卒,其家不能自存,公哀之,未有以助也。
圣俞尝欲书程丞相神道碑,病不果,公为成之。
程氏喜饷白金五百两,公不发封,尽以赙氏。
公平生未尝轻为人书铭,特此二事,以经营二友云。
公两娶武威伦氏,皆侍御史官程之女。
前夫人先公十七年卒。
继以女妹,累封河南郡君
子男四人。
定国,郊社掌座,早死。
奉世进士及第大理寺丞
当时大理评事
少子安上,太常寺太祝
女子三人,长嫁大理评事韩宗直,二尚幼。
公于宗族,赒给甚厚,家事未尝问有无。
岁时朝廷行礼,得以推恩,辄以旁逮疏族。
先人有田在苏州,公未尝取一粒,皆以畀内外亲属。
及其终,家无馀财。
公既殁,朝廷推恩,以两子孙望、旦皆为将作监主簿,又除族子安世试将作监主簿
世父敦,坐法堕官,公常怜之,雅意欲官其子。
故诸孤以世名闻,所以成公意也。
少公四岁,及能读书,则公学问成立矣。
所学所闻,资取于公,而公志之所存,窃预焉。
公于友爱天至,尝曰:「唯得兄弟,可以忘我病」。
公不幸至于大故,哀痛感慕,无心以处,岂复能详记其徽美耶!
日月有期,将以来岁月,从祔于先公。
诚冀自托于大贤君子,垂名无疆,而惧他人闻见之不详,且世俗之多诸恶,不敢尽也。
故自抑推割,而纂述其大概,唯执事悯怜而赐纂述焉。
谨状。